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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统计源期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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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:
[1]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/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,成都610041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
[2]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/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,成都610041;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出生缺陷与相关妇儿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,成都610041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
[3]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妇产科,成都 610041
[4]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药剂科,成都 610041
[5]广东省妇幼保健院,广州 510010
[6]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产前诊断中心,成都 610041
[7]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00191
[8]四川省医学科学院·四川省人民医院,成都 610072
四川省人民医院
[9]西安市人民医院/西安市第四医院 710004
[10]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,杭州 310006
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
[11]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400010
[12]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510150
[13]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,南宁 530003
[14]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,武汉430030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
[15]江苏省妇幼保健院,南京 210036
[16]陆军特色医学中心,重庆400042
[17]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14000
[18]南通大学附属妇幼保健院 226000
[19]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10061
[20]新疆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 830000
[21]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25000
出处:
ISSN:
关键词:
妊娠
药物毒性
畸形
药物性
药物副反应报告系统
指示性咨询
摘要:
孕妇妊娠期用药不当可能具有导致胎儿发生畸形的风险.妊娠期药物致畸风险咨询服务在保障母胎用药安全、减少出生缺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.目前,我国部分医疗机构已开展妊娠期药物致畸风险咨询服务,但是尚未制定涉及该项服务的相关技术规范.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/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,联合国内多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产科、儿科、药剂科等多学科专家,共同制定《妊娠期药物致畸风险咨询技术规范》.该技术规范规定了妊娠期药物致畸风险咨询服务的定义、原则、流程、服务方式等内容,旨在指导我国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该项咨询服务工作,提升服务水平,保障母胎用药安全.
第一作者:
推荐引用方式(GB/T 7714):
陶晶,李小洪,谭曦,等.妊娠期药物致畸风险咨询技术规范[J].中华妇幼临床医学杂志(电子版).2021,17(04):393-40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