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
对器官这一稀缺资源的巨大需求,直接导致全球器官买卖相关犯罪率的上升。WHO、国际移植学会、国际器官捐献和获取学会近年来频繁召开各种会议寻求解决途径。2010年新出台的《人体细胞、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》及《开发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战略计划》提出3个基本原则:(1)死亡后器官捐献优先于活体器官捐献;(2)脑死亡器官捐献(DBD)优先于心死亡器官捐献(DCD);(3)活体移植有违医学伦理学"无伤害论"原则,应尽量避免。中国器官捐献走过了25年漫长而曲折的道路。2010年初,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正式启动了由10个省市参与的器官捐献试点工作,拟逐步建立中国器官捐献系统。自我国2003年第1例DBD及2005年第1例DCD以来,已先后积累了100余例器官捐献成功案例。根据以往经验,建议将我国现阶段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分为四大类:(1)中国一类(C-Ⅰ):国际标准化DBD;(2)中国二类(C-Ⅱ):国际标准化DCD;(3)中国三类(C-Ⅲ):过渡时期脑死亡加心死亡-双死亡标准器官捐献;(4)中国四类(C-Ⅳ):死刑死亡器官捐献。中国器官捐献赢得公众支持的3块基石为死亡标准、财务标准和分流标准。加快中国器官捐献发展的四大要素是方向、战略、政策及人员,而"公平、公开、公正"则是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向公开化、合法化、正规化、国际化方向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。